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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实习鉴定书【通用7篇】-ag凯发旗舰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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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工作是大学学习生活的最后一项课目,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差异网为朋友们精心整理了7篇《律师实习鉴定书》,可以帮助到您,就是差异网小编最大的乐趣哦。

律师实习鉴定书 篇一

【关键词】古典诗歌 创作体验 鉴赏活动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提出,语文课程的基本理念是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注重语文应用、审美和探究能力的培养。著名的美学家朱光潜说:“要养成纯正的文学趣味,我们最好从读诗入手,能欣赏诗,自然能欣赏小说戏剧及其他文学种类。”读诗、学诗是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的重要途径。注重学生在语文学习中的活动和体验也是新课程所强调的理念,对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本文尝试将古典诗歌教学和语文学习中的活动与体验结合起来,进行以创作体验带动鉴赏活动的古诗教学尝试,探索符合古诗教学内在规律的教学方法。

一、以古诗创作体验带动鉴赏活动教学尝试的理论基础

(一)该教学尝试符合课程标准的内在要求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在“阅读与鉴赏”必修课程的课程目标中指出,在阅读鉴赏中,了解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文学体裁的基本特征及主要表现手法;在“诗歌与散文”选修课程的课程目标中指出,要培养鉴赏诗歌和散文作品的浓厚兴趣,丰富自己的情感世界,学习鉴赏诗歌、散文的基本方法,尝试诗歌、散文的创作。该教学尝试以创作体验带动鉴赏活动,让学生在创作中进一步体悟古诗的表现手法,提升文学素养。

(二)该教学尝试符合教科书编写的体系结构

粤教版高中语文教科书的体系结构为“三线两结合”的结构,用“活动”、“文体”、“语体”三条线组编单元,用“活动”与“阅读”结合、“写作”与“口语”结合两个结合来安排活动。教科书在必修2的第二单元编排了“少年情怀都是诗”的语文活动,在选修1《唐诗宋词元散曲》中编排了“表现方法梳理”、“古为今用,学写歌词”等语文活动;这些编排都鼓励教师将体验与活动引入课堂,让学生在创作体验和鉴赏活动中体会诗歌的内蕴。

(三)该教学尝试符合诗歌教学的内在规律

诗歌是文学作品的重要形式之一,与小说散文相比,诗歌的主要内容不是描写社会现象、人生经历,而是情绪和情感的个性抒发。所以诗歌的规定性特征是内在的抒情性与外在韵律的结合。该教学尝试以创作体验带动鉴赏活动,一方面让学生“我手写我心”,抒发自己的个性情感,另一方面让学生在创作过程中体味古诗的韵律和谐,并学习古诗的写作手法。

二、以古诗创作体验带动鉴赏活动教学尝试的实施步骤

(一)掌握古典诗歌结构以及相关的鉴赏常识

1.大量诵读古典诗词。“诵读”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投入感情,将自己和诗人融为一体。针对高中学生读书时不敢大胆表露情感的现状,教师应该在课堂上很好地范读,读出诗歌的内蕴,读出诗歌的感情,并且要达到一种自我陶醉的境界。如果学生看到教师能与作品融合,那么学生那种羞涩的感情也会渐渐消失,通过对教师的模仿达到对诗歌感情的把握,进而放出声音、打开心扉地去诵读诗歌。

2.“感悟”诗歌内容鉴赏的基本常识。教师通过提问,引导学生理解诗歌思想内容和表达技巧,如诗歌文字之外的深意,符号下附载的意象,暗蕴的哲理,流逝的音韵,跃动的情趣,精湛的技艺等。

3.“概括”相关的诗歌的文学常识。教师通过讲解押韵、对仗等格律知识,情景交融等古诗的主要表现手法,常用意象的内涵等;让学生举一反三。以学习刘禹锡的《石头城》为例,先明确这首诗歌通过对石头城今昔的对比以及“旧时月”这一历史见证人的引用来表明一种昔盛今衰的感慨;然后让学生再读一读刘禹锡的《乌衣巷》,让学生找出这首诗歌中与“旧时月”相似的意象,然后概括出相关的思想内涵。

(二)学习律诗创作的文学知识,了解律诗创作格式规范

诗歌语言精美巧妙,很值得推敲学习;但学生往往认为写诗是一件很难的事情,或者说只能是少数人做的风雅事情。所以教师可以带领学生从基本的对仗、仿写开始,由易到难,引导学生先了解律诗创作的格式规范。

1.学习词语的对仗。教师先举最简单的例子:“清风”对“明月”,“登高”对“望远”等,让学生体会词性相同、词义相对或者相似的规律。然后从简单到复杂,从对单一的名词动词到对复杂的词组,让学生对出词语。如教师写 “深山”,学生很容易能对出“绿水”“古木”等词语。这样的练概花半个课时,可以激发学生的兴趣,让学生消除对写诗的恐惧心情。

2.学习整句诗的对仗。先提供一些优秀的范本进行学习借鉴。例如有“古今七言律诗之冠”之称的《登高》(杜甫)。这首诗四联均对仗,每联均可作为学习的典范。以颔联为例:“无边”对“不尽”,“落木”对“长江”,“萧萧”对“滚滚”,“下”对“来”,它们的词性分别为副词、名词、叠词形式的形容词和动词。将诗句进行分解,加上前面词语对仗的练习,学生很容易发现其中的规律。然后出一些较为简单的五言诗句,让学生按照上面的方法,从词到句,各个击破。例如,教师写出“朝霞迎客来”,学生很快便能对出例如“夕阳送友归”之类简单的句子。

3.学习诗歌的创作手法。诗歌的创作手法有很多,而对于初学者来说,借景抒情是比较容易掌握的手法。在这个教学环节中,可以选取教材中的《山居秋暝》和《蜀相》这两首诗歌作为范本,进行分析讲解。这两首诗歌中所选取的意象典型、所表达的感情易懂,学生比较容易理解,也比较容易模仿。在这个环节中,教师可以先设计一些情境,在情境的选择上,可以先选择一些学生比较熟悉的,比如夜晚难以入眠,佳节思念亲人等等;然后让学生尝试着用一些景物来描述这些情境,再将所用的这些物象连接成句,最后进行结构、措词上的推敲,对出工整的诗句,形成完整的一联。当学生能比较熟练地掌握情景交融这种创作手法后,可以逐渐地教学生一些更高深的创作手法,比如托物言志、用典等等。

(三)尝试创作律诗,小组内合作交流进行润色

诗歌的主要内容在于情绪和情感的个性抒发。学生经过上面一些步骤的练习后,已经可以写出一些工整有内容的诗句,但是当这些零碎的诗句堆放到一起后,往往缺乏一个明确的中心。可以让学生确定好一个创作的中心,然后围绕这个中心写列出打算运用的意象。在诗歌成文以后,还应该对一些与思想表达无关的内容进行替换,形成完整的诗歌。学生完成诗作后,可以在小组内合作交流,在炼字、工整、内容三个方面进行修改润色。

(四)互相鉴赏、点评自己创作的律诗

课前布置预习作业:每位同学在两个班较好的50首古诗中选取两首自己最喜欢的进行赏析,从诗歌的思想感情和表达技巧两方面进行赏析。因为鉴赏的不是远离他们的古人的作品,而是身边同学的作品。学生在课堂上十分活跃,有由衷的赞美,有犀利的批判,也有激烈的争论。这时教师要注意把握方向——引导学生的鉴赏性评论向规范化方向发展,切不可随性胡诌。

三、以古诗创作体验带动鉴赏活动教学尝试的成果与反思

(一)该教学尝试的成果

1.激发了学生对古典诗词的热爱。学生本来对古典文学抱有一种厌恶感、畏惧感,但是通过、以创作带鉴赏的教学实践,学生越来越喜欢品评古典诗歌,做起诗歌鉴赏的题目也不再一筹莫展。早读课时间,很多学生能够认真地放出声音,将诗歌读得抑扬顿挫,饶有味道。同时教师也常常能在学生的随笔中发现一些原创的小诗。

2.涌现了一些富有文学才华的学生和一批佳作。在这次诗歌创作的语文活动,涌现出了一些在诗歌创作方面非常有天赋的学生和一些比较好的古诗作品,如下面两位学生的佳作:

夜曲

孔姿尹

青春作散万籁歇,余晖映西月卧梢。

风抚翠竹竹生韵,韵荡冷心心化醪。

野花离离眼波盈,莺语声声眉峰绕。

那知此等醉人曲,只消夜深独自邀。

夜月怀古

罗慧燕

乱石嶙峋涛惊岸,一涟横卷飞雪落。

多少豪杰竟相聚,无垠江山自古愁。

柔情似水红颜过,人生如梦岁月流。

我自对月仰天笑,千古风云几时休。

3.提高了学生诗歌鉴赏的水平和语文素养。创作诗歌的目的不在于提高他们的诗歌写作水平,而在于提高学生的诗歌鉴赏水平和语文素养。创作激发了学生的古诗鉴赏兴趣,通过自己尝试创作诗歌,学生的诗歌鉴赏水平也在潜移默化中得到了提高。

(二)对该教学尝试的反思

在对学生的所有作品进行归类汇编,发现学生的作品中存在以下问题:

1.学生的创作题材较狭小:女生往往喜欢写一些类似于闺怨的诗作,男生则喜欢写深夜相思之类作品。还有一些作品内容空洞,有无病之感。

2.学生的创作的模仿痕迹较重:一些耳熟能详的古人名作称为学生相仿的热门对象,如苏轼的《念奴娇·赤壁怀古》和王维的《山居秋暝》等,学生喜欢借用里面的意象或典故进行创作,许多精美词藻并非原创。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认为还要引导学生进行多方位的阅读,拓展学生的阅读面;还可以继续把写诗当成学习写作的一种“练笔”方式,或者说是一种“智力体操”。这对提高学生的鉴赏能力和写作能力,促进其相关文学体裁如散文和小说的写作,培养其文学鉴赏能力,甚至对培养学生做一个情感丰富的人、一个有较高语文素养的人,都是很有帮助的。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2]朱光潜著。谈美。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3]王荣生主编。高中语文(必修)新课程课例评析。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4]广东基础教育课程资源研究开发中心语文教材编写组编著。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必修2).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2010

[5]广东基础教育课程资源研究开发中心语文教材编写组编著。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选修1)·唐诗宋词元散曲选读。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2005

[6]郑桂华著。语文有效教学:观念·策略·设计。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律师实习鉴定书 篇二

(一)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1、严格遵循有法可依,按要求修改了相关制度。根据司法部的《现行有效司法行政规章目录》,修改了《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职权分解》,继续完善了县的《行政许可工作流程》、《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行政公开工作规定》等。

2、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3月,在我县召开的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签订了专项目标管理考核责任状,进一步细化了今年工作的各项内容和项目。同时,严格制订了全年的法制工作规划和执法质量考评实施方案,并下发到17个乡镇、2个律师事务所、2个法律服务所、公证处、法援中心和司法鉴定所。全年我局各职能股室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中,严格遵守执法程序、执法纪律,确保合法的执法行为和主体。做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手续齐全、依法行使行政职能,并认真落实了省委政法委“六个严禁”的规定。

3、严格审核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年度考核、注册的相关资料,并对其进行初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各所考核、注册的相关材料,确保各所执业资格的合法性。

4、及时报道数据,综合信息情况统计。年来,我局法制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综合各类信息材料,其中,向社会公示了7个法律服务机构和4个职能项目,解答各类法律服务咨询60余个,关于本职工作方面的月小结、季总结、半年总结及时进行了汇总,并及时报送了市局法规科。

(二)全面进行检查,确保法律服务市场的规范化

月初,我局开展了对全县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的规范化管理、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检查,本次检查以各所制度管理、公示工作、民主管理、财务管理、案卷档案管理、人员管理等为内容,结合各所签订的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完成情况,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通过检查,各所在制度管理、公示工作、民主管理等方面都符合相关规定。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财务管理方面:一些法律服务机构没有明确的收入、支出明细,且依法纳税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2、案卷、档案管理方面:一些法律服务机构无从业人员专用档案柜;案卷材料不规范,不能及时装订、归档;

3、中心工作方面:没有抓好信息综合和法律调研工作,未能及时向市局报送相关信息材料。

4、人员管理方面:一些法律服务机构全所人员管理欠规范等。

各所执业人员存在的问题:

1、法律服务机构的负责人没有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履行好各自职责,未能将各项制度全面地执行。

2、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负责人不重视,如收案登记不规范,案卷整理工作相当不重视。

3、未能督促各所法律服务执业人员及时上报相关信息材料。

4、法律服务执业人员不服从法律服务机构管理,不愿意配合局中心工作。

5、个别法律服务人员未完成规定数量的法援案件,并在处理法援案件中不能立足维护社会的稳定,保护当事人的权益这个根本出发点。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积极督促各所及相关人员做好了整改工作,并要求各所及时上报总结和个人的整改总结材料,县局按照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组织工作人员严格地、不定期的对各所进行检查,发现未及时进行整改到位的,或发现故意不接受管理的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个人,依法进行了处理,并将其作为年度考核注册的重要依据,视情况将对各所和其个人进行了通报批评。

(三)抓服务、促发展,完善管理机制

1、进一步推进律师工作规范发展。通过年初的执法检查,发现了相关问题,我局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县律师队伍中开展为期半年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专项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教育,全体律师提高了职业道德水准、增强了执业纪律、提高了整体素质。积极引导律师主动介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当好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积极为重大工程项目、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招商引资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引导律师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鼓励律师与涉法涉诉,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年,我县两家律师所共担任政府、企业法律顾问10家,各类诉讼案件82件,其中民事案件56件,刑事案件24件,行政诉讼案件2件,非诉讼案件25件,提供法律援助6件。法律文书25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0多人次。参加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100余次。

2、进一步推进公证工作改革发展。全力加大公证质量评查力度。积极引导公证处围绕县委、政府城镇改造、政府采购、重点工程建设等中心工作开展公证法律服务工作。半年来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79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00多人次。

3、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拓展延伸。围绕我县法律援助案件集中在农民工工资问题、未成年人犯罪、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等方面案件的实际,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和审批程序,建立健全经济困难证明操作规程,建立与相关部门工作协作机制,方便了困难群众及时获得法律援助,进一步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办案质量。同时,完善了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发放制度,确保办案经费足额按时发放,做到“一案一补”,有效提高了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半年来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29件,其中刑事案件48件,民事案件81件,接待来访、来电200余人次。

律师实习鉴定书 篇三

法律实习的自我鉴定参考

作为实习生,我始终牢记自己的工作职责,以端正的学习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努力做好各项工作。注意理论联系实际,把在校学到的知识与案件联系起来,不懂就问,虚心请教老师, 丰富了自己的法律知识,学会了为人处事的道理以及法院工作的严谨性。与老师出差办案,调查取证,不怕苦不怕累。以严谨的态度,较好地完成好老师交给的各项任务。其中担任书记员一次,合议记录1件,提审被告人记录4件,询问记录2件,宣判记录1件。校对法律文书30多份,退寄案件若干件,以及装订编写卷宗目录,接待律师阅卷等,对其他工作从不分内外。在协助办案人员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记录。

在实习中也发现了自己有许多不足之处,法律基础知识还不够扎实,对于法律程序的理解不够全面,对于办案的某些细节容易忽略,今后必当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不断改正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争取更大的成绩。自己深知,作为一个法学专业的学生,必须勤于学习,不断磨练自己的意志品德,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将来才能对社会作出贡献。

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知识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从他们身上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和办案的技巧,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

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指导老师,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学致以衷心的感谢!

有关于法律实习自我鉴定

暑假的小实习,让我体验到了象牙塔外的别样生活。这是第一次正式与社会接轨踏上工作岗位,开始新鲜新奇又充实的生活。每天定时的在规定的地点乘班车上下班,接受组织的领导,认真地对待实习,从未想过草率敷衍了事。一个月的努力,有失误的惭愧,收获的喜悦和成功的幸福。从正是实习开始我们的肩上开始扛着民事责任,凡事得谨慎小心,否则随时可能要为一个小小的错误承担严重的后果付出巨大的代价,再也不是一句对不起和一纸道歉书所能解决的了。

我的实习于7月26日至8月28日一个月期间,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在实习过程中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实习了自己所掌握的新闻学和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践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应诉、举证通知书、上诉函、开庭公告、传票、送达回证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民事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等,不仅学到了很多法学知识,也为以后更好的法制新闻报道打好基础,更趋近我所学专业的方向——法制新闻。

(三)聪明的脑袋vs繁多的法律文书

开始,我做了大量的辅助性工作,最多的就是填写,或打印法律文书。面对一大叠类似的文书需要填写打印,一是要“冷静沉着”有积极的工作态度,热情能使促使事半功倍,收效较佳。二是就是细心,不放过任何要填写的地方,因为模板中的字眼有时候会因为具体案件的变化而变得不适用的,这就要修改。以为模板万能的心态不要得。万一写错了虽然可作后期的改写和补救,但若该文书是送达给当事人,改写就未免有损法院的权威和尊严,严重的可能惹来笑话。法律在每个人心目中应该是至高无上的,法院出具的文书又岂能马马虎虎呢?司法机关这个社会的安全阀、权利救济的最后防线的作用又怎么最好地发挥呢?对法律文书的斟酌对较就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负责、更是对全社会的安定和繁荣打下一支强心针。三是就是要有条理,思路清晰

法律实习自我鉴定范文

我实习的单位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主要是办理刑事二审和刑事复核案件,案件范围涉及除了经济犯罪外的其他各类刑事案件,

法律实习自我鉴定模板[专题]。在实习期间,我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指导老师的安排,礼貌待人,不迟到、不早退,工作积极肯干。在工作中严守单位的有关秘密,不出现责任事故。通过三个月的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收获很大。实习期间,我学习和掌握了人民法院工作的工作流程,了解了各类案件的诉讼程序,尤其是刑事二审了刑事复核案件的主要诉讼程序和流程。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践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刑事判决书、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阅卷通知书、指定辩护通知书、委托宣判函、送达回证、提押票、传票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庭审的二审开庭审理程序、二审复核程序。

作为实习生,我始终牢记自己的工作职责,以端正的学习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努力做好各项工作。注意理论联系实际,把在校学到的知识与案件联系起来,不懂就问,虚心请教老师, 丰富了自己的法律知识,学会了为人处事的道理以及法院工作的严谨性。与老师出差办案,调查取证,不怕苦不怕累。以严谨的态度,较好地完成好老师交给的各项任务。其中担任书记员一次,合议记录1件,提审被告人记录4件,询问记录2件,宣判记录1件。校对法律文书30多份,退寄案件若干件,以及装订编写卷宗目录,接待律师阅卷等,对其他工作从不分内外。在协助办案人员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记录。

律师实习鉴定书 篇四

我最初到法院的时候,我和法官、书记员都有一个熟悉的过程,有时候相视而笑却不知说什么好,弄的大家都有些尴尬,但很快,工作使我们有了共同的话题。虽然许多书记员和我们同龄,有许多专业知识不如我们,但三人行必有我师,他们的工作经验还是让我了解了许多以前不知道的东西。还有法官,他们对自己的工作很认真,对我们提出的问题更是耐心解答。比如,一次和法官去价格鉴定中心,由于是刑事案件,我觉得像价格鉴定这样的事应该由公安局或检察院来做,而法官告诉我法院作价格鉴定是被告要求重新鉴定,而这些是我在课本上没有学到的,或者说,如果不是遇上实际的问题,凭空是很难想到的。

我们从填写各种表格这种最琐碎的事情做起,但在完成这些工作的过程中,彻底改变了我之前认为的“打杂”没用的看法,只要你用心,就会从中学到很多。比如,在整理案卷的过程中,会发现,一个案卷就是一个案件从发生到审结、罪犯被送到监狱的全过程。案件的审判流程表反映了一个案件的基本信息,从收案、分案到结案都被归入了电子信息档案。检察院会将案件的起诉书及相关材料提交到法院。公安机关关于各种案件的刑事侦查,一个案子并不是简单的几个物证或口供,而是非常详细完整的环环相扣的证据链,从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人体损伤鉴定、价格鉴定、勘验笔录、工作记录、辨认笔录,到电话清单、各种物证图片,确可证明一个案件的始末。律师的委托书、辩护词,还有民事材料、调解书,虽不是每个案件都涉及,却也是一个刑事案件的组成部分。立案登记表、收案笔录是法院的工作。开庭公告、庭审笔录、宣判公告、判决书还有送达判决书回证、执行书及回证、提票,我们目睹的这些,其实已经是一个刑事案件从公安局到检察院再到法院的最后的程序。这让我真正把课本上的东西连了起来。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们帮助核对起诉书、判决书的正本和副本,了解了起诉书、判决书的格式及写作方式。填写了送达起诉书和判决书的记录,这些本应当事人亲自填写,但在法院约定俗成。帮法官写工作记录,明白了工作记录的作用。订案卷正卷副卷,编编号,填写卷宗目录,卷宗内容,这项工作人见人烦,但没有他,在法院的实习将是不完整的。和法官讨论案情、法条、定罪量刑,学习十七大,气氛很好,让我在实践中运用了学到的知识。填写提押票、换押票、律师的出庭通知、结案报告、执行书还有上诉报告、审委会报告什么的,了解了律师、看守所、审委会各个部门的职能。去检察院、价格鉴定中心、看守所,开阔了眼界,知道了许多从不曾涉及的东西。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们经历最多的,还是听了各种格样的案件,从一个案件送来到结案的全过程。在这些案件中,有卖淫的,有招摇撞骗的,有在女厕所盗窃的,有打架故意伤害的,有运输毒品的,有故意杀亲人的,有卖假发票、盗版光盘的,有故意碰瓷的,有妨害公务的

以前认为刑事罪犯大逆不道,对他们深恶痛绝,所以第一次见到穿黄马甲的罪犯,吓得不敢和他对视,而是从后面绕到了旁听席。而当我听了许多的案件审理,亲眼见到法官和罪犯、被害人、当事人、家属谈话,了解了案件的全过程,逐渐改变了看法。有的罪犯多次犯罪,装疯卖傻;但也有那种刚高中毕业甚至只念了小学就出来打工,不懂法律再加上一时邪念就犯罪的。有许多甚至比我们还小的人多次被执行强制措施;还有许多人家境很不好,父母离异,没人管,许多罪犯没有工作,很多人请不起或根本不懂请辩护人,听不懂法庭上的问话,不会写自己的名字。让我觉得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其实他们就是一些再普通不过的人,对罪犯,感到从最初的害怕还有像孙继秋老师说的好奇到后来的麻木。每天看着罪犯和一些家属出出入入,每天看着来往法院的人,会觉得本认为不会很多的刑事案件实际很多,会觉得生活的世界原本复杂,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而几百个法条又如何能解决得了纷繁复杂的社会的各种问题。

就像我遇到的一个案例,有两个老人,没有工作,只有低保金,因道路整改失去了以卖报纸为业的生活来源,在家门口摆摊,被城管制止,双方发生冲突,造成城管手指骨折,被指控妨害公务,取保候审,后被判缓刑。

其实,法庭就是一个社会的缩影,体会着社会中的悲欢离合。看着每天写的几年甚至十几年的刑事判决书,其实就是决定了一个人的命运,.以及他的家庭,但这都是他们自己做的,偶然也好、故意也罢。这些都警示我们,尤其是作为一名学法学的学生,不要一时冲动误入歧途,要好好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和生活。

在实习的过程中,让我思考了一些司法工作上的不足。比如,在庭审的过程中,看到了陪审员的审理经过以及他们和法官和议的过程,真正理解陪而不审的现实。在简易程序审理中,看到了法官的权力,看到了独任制的不足。在执行的过程中,看到了司法实践对是否是本地人,是否有人管等不同人的区别对待。在定罪量刑过程中,看到了认罪与赔偿的重要性,不知是否是富人、圆滑的、厉害的会少一些麻烦呢?这罪与非罪、罚的多与少的界限究竟该如何定义呢?

我国的司法实践尚有许多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但那是中国司法亟待解决的事情。而法院人员认真的工作态度,严谨的作风,仍然是我们今后工作和学习的榜样。

在实习的过程中,感到原本威严的法官,其实是那么平易近人,没有一点架子,细心回答我们提出的问题,认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指导。每当有案子的时候,法官会和我们一起研究案卷,分析证据,针对案情查找法条、案例及相关资料,让我们针对量刑提出自己的看法,这无疑帮助我们将学过的知识加以复习,并最大限度的把知识在实践中得到了应用,也切实感到了作为一名准法律工作者的神圣与庄严。让我深深感到法官走下神坛,成为我们身边值得崇敬的师长。

另外,在我们接触的检察院人员、律师的身上,也有许多我们值得学习的地方。没有机会到检察院实习,也是一大遗憾,所以建议学校能够对暑期的实习也做一定的组织,也许时间不用很多,但公检法各个工作部门的良好气氛一定对我们的学习有益而无害。

律师实习鉴定书范文 篇五

我叫***,在学校学习的是法律专业,我在区人民法院刑庭进行法学专业毕业实习已经结束了,与之前的既兴奋又有些紧张相比,现在的我,多了一份淡定与自信。由于之前一直听说在法院这种很有等级观念的单位实习,还要端茶倒水,所以一直对在法院实习没有什么好感。而且由于兴趣等原因,并不想在法院工作,去实习最初的想法只是想不要给自己的法学学习留下什么遗憾,去法院感受一下他的威严。但实际证明,如果我真的放弃了这次机会,一定会有遗憾。

我最初到法院的时候,我和法官、书记员都有一个熟悉的过程,有时候相视而笑却不知说什么好,弄的大家都有些尴尬,但很快,工作使我们有了共同的话题。虽然许多书记员和我们同龄,有许多专业知识不如我们,但三人行必有我师,他们的工作经验还是让我了解了许多以前不知道的东西。还有法官,他们对自己的工作很认真,对我们提出的问题更是耐心解答。比如,一次和法官去价格鉴定中心,由于是刑事案件,我觉得像价格鉴定这样的事应该由公安局或检察院来做,而法官告诉我法院作价格鉴定是被告要求重新鉴定,而这些是我在课本上没有学到的,或者说,如果不是遇上实际的问题,凭空是很难想到的。

我们从填写各种表格这种最琐碎的事情做起,但在完成这些工作的过程中,彻底改变了我之前认为的“打杂”没用的看法,只要你用心,就会从中学到很多。比如,在整理案卷的过程中,会发现,一个案卷就是一个案件从发生到审结、罪犯被送到监狱的全过程。案件的审判流程表反映了一个案件的基本信息,从收案、分案到结案都被归入了电子信息档案。检察院会将案件的书及相关材料提交到法院。公安机关关于各种案件的刑事侦查,一个案子并不是简单的几个物证或口供,而是非常详细完整的环环相扣的证据链,从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人体损伤鉴定、价格鉴定、勘验笔录、工作记录、辨认笔录,到电话清单、各种物证图片,确可证明一个案件的始末。律师的委托书、辩护词,还有民事材料、调解书,虽不是每个案件都涉及,却也是一个刑事案件的组成部分。立案登记表、收案笔录是法院的工作。开庭公告、庭审笔录、宣判公告、判决书还有送达判决书回证、执行书及回证、提票,我们目睹的这些,其实已经是一个刑事案件从公安局到检察院再到法院的最后的程序。这让我真正把课本上的东西连了起来。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们帮助核对书、判决书的正本和副本,了解了书、判决书的格式及写作方式。填写了送达书和判决书的记录,这些本应当事人亲自填写,但在法院约定俗成。帮法官写工作记录,明白了工作记录的作用。订案卷正卷副卷,编编号,填写卷宗目录,卷宗内容,这项工作人见人烦,但没有他,在法院的实习将是不完整的。和法官讨论案情、法条、定罪量刑,学习十七大,气氛很好,让我在实践中运用了学到的知识。填写提押票、换押票、律师的出庭通知、结案报告、执行书还有上诉报告、审委会报告什么的,了解了律师、看守所、审委会各个部门的职能。去检察院、价格鉴定中心、看守所,开阔了眼界,知道了许多从不曾涉及的东西。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们经历最多的,还是听了各种格样的案件,从一个案件送来到结案的全过程。在这些案件中,有**的,有招摇撞骗的,有在女厕所盗窃的,有打架故意伤害的,有运输的,有故意杀亲人的,有卖假发票、盗版光盘的,有故意碰瓷的,有妨害公务的

以前认为刑事罪犯大逆不道,对他们深恶痛绝,所以第一次见到穿黄马甲的罪犯,吓得不敢和他对视,而是从后面绕到了旁听席。而当我听了许多的案件审理,亲眼见到法官和罪犯、被害人、当事人、家属谈话,了解了案件的全过程,逐渐改变了看法。有的罪犯多次犯罪,装疯卖傻;但也有那种刚高中毕业甚至只念了小学就出来打工,不懂法律再加上一时邪念就犯罪的。有许多甚至比我们还小的人多次被执行强制措施;还有许多人家境很不好,父母离异,没人管,许多罪犯没有工作,很多人请不起或根本不懂请辩护人,听不懂法庭上的问话,不会写自己的名字。让我觉得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其实他们就是一些再普通不过的人,对罪犯,感到从最初的害怕还有像孙继秋老师说的好奇到后来的麻木。每天看着罪犯和一些家属出出入入,每天看着来往法院的人,会觉得本认为不会很多的刑事案件实际很多,会觉得生活的世界原本复杂,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而几百个法条又如何能解决得了纷繁复杂的社会的各种问题。

就像我遇到的一个案例,有两个老人,没有工作,只有低保金,因道路整改失去了以卖报纸为业的生活来源,在家门口摆摊,被城管制止,双方发生冲突,造成城管手指骨折,被指控妨害公务,取保候审,后被判缓刑。

其实,法庭就是一个社会的缩影,体会着社会中的悲欢离合。看着每天写的几年甚至十几年的刑事判决书,其实就是决定了一个人的命运,.以及他的家庭,但 这都是他们自己做的,偶然也好、故意也罢。这些都警示我们,尤其是作为一名学法学的学生,不要一时冲动误入歧途,要好好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和生活。

在实习的过程中,让我思考了一些司法工作上的不足。比如,在庭审的过程中,看到了陪审员的审理经过以及他们和法官和议的过程,真正理解陪而不审的现实。在简易程序审理中,看到了法官的权力,看到了独任制的不足。在执行的过程中,看到了司法实践对是否是本地人,是否有人管等不同人的区别对待。在定罪量刑过程中,看到了认罪与赔偿的重要性,不知是否是富人、圆滑的、厉害的会少一些麻烦呢?这罪与非罪、罚的多与少的界限究竟该如何定义呢?

我国的司法实践尚有许多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但那是中国司法亟待解决的事情。而法院人员认真的工作态度,严谨的作风,仍然是我们今后工作和学习的榜样。

在实习的过程中,感到原本威严的法官,其实是那么平易近人,没有一点架子,细心回答我们提出的问题,认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指导。每当有案子的时候,法官会和我们一起研究案卷,分析证据,针对案情查找法条、案例及相关资料,让我们针对量刑提出自己的看法,这无疑帮助我们将学过的知识加以复习,并最大限度的把知识在实践中得到了应用,也切实感到了作为一名准法律工作者的神圣与庄严。让我深深感到法官走下神坛,成为我们身边值得崇敬的师长。

另外,在我们接触的检察院人员、律师的身上,也有许多我们值得学习的地方。没有机会到检察院实习,也是一大遗憾,所以建议学校能够对暑期的实习也做一定的组织,也许时间不用很多,但公检法各个工作部门的良好气氛一定对我们的学习有益而无害。

律师实习鉴定书范文 篇六

一、律师资格取得制度之完善

“律师是专业性很强的职业。律师的服务质量与当事人的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律师必须具备良好? 律师作用得以发挥,则是以其较高的基本素质为前提的。为了提高我国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必须建立完善的律师资格取得制度。

在我国,取得律师资格有两个途径,即考试和考核。而参加考试是取得律师资格的主要方式。参加考试的人应符合法定的学历条件,通过考试后还要实习一年,并符合有关品行要求,才授予律师执业证书。司法部自1986年开始在全国组织统一的律师资格考试以来,至今已经进行了12次全国统考,考试的命题已逐步走向成熟,可以较全面地考查应考人员对专业知识的掌握和应用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使我国律师队伍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得到了迅速的发展。随着“法律共同体”的建立,在学历的要求上由大专上升为本科,更趋于合理,但在业务实习以及品行考察方面,执行不力,明显不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司法现代化对律师素质的要求。

(一) 业务实习制度

由于律师工作较强的实务性和操作性,因而在各国,经过实务学习即业务实习,也是从事律师职业的一个重要条件。从各国关于业务实习的具体规定来看有以下几个共同点:一是实习是正式从事律师职业的一个前提条件;二是实习的内容有具体的规定,经过实习所要达到的目标有具体的要求;三是实习的期限有明确的规定;四是实习的管理机构一般为律师协会。但我国的律师实习制度实际所起的作用极为有限。虽然《律师法》规定了通过律师资格考试者必须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方能获得律师执业证书,但由于缺乏严格的管理,在制度上很不完善,许多律师并没有认真的实习,结果是许多人在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仍不能胜任律师工作。所以,应严格规定实习制度,明确实习的内容,建立实习申报制度及考核的标准,防止律师事务所乱开实习证明,以健全我国律师实习制度。

(二)品行考察

律师在西方广受尊敬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向来被认为是与纯属谋生手段的营利性职业截然不同,律师承担着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的神圣使命,同时为了维护律师队伍的纯洁性、维护律师业的声誉,律师也受到更严格的道德要求。因此,西方国家一般都对申请取得律师资格者的品行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比如英国要求申请者必须“性格良好”、美国要求申请者“人格高尚”、德国要求申请者“品格良好”、意大利则要求申请律师资格者必须达到“人品高尚,堪称楷模”。我国《律师法》也规定,申请律师执业证书者的资深律师出具的关于申请者品行的书面证明,以此作为主管单位考察其品行的主要依据。同时可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将已通过初步考评、准备授予律师执业证书人员的名单在有关报刊上公布,社会公众可在一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对有关异议,经过调查属实并确属不适合从事律师工作的,不授予律师执业证书。

(三)取消考核授予律师资格制度

考核作为考试的补充,明确规定于《律师法》中,即具有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法律研究、教学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经考核,可授予律师资格。国务院在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计时的说明中指出“将考核作为考试制度的补充,国外也有类似做法,鉴于草案规定的以上几类人员具有较高文化水平并长期从事法律工作,己经具备较高的法律业务素质,经考核合格,并经批准,对他们授予律师资格,是适当的、可行的”。学界也认为该规定的理由“还是很充分的 ”。从国外来看,除我国台湾地区有考核之外,其他国家和地区均无免试特批之规定。既然以上人员己经具备较高的法律业务素质,那么,为何不可以公平参加考试呢?而事实上由于符合以上条件的法官、检察官很难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因而才需开一个不大的“小口”,保留考核授予律师资格规定。面对这一“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在审议时有些常委和部门提出了强烈的不同意见,要求取消考核规定。而最终保留该项规定的理由是“如取消考核制度,与中国国情不符,不利于充分发挥这部分人的作用,对律师队伍的发展并没有好处”。实际上如取消考核规定,必然断了有些人员的财路,触及部分以上人员发挥余威,对律师队伍建设与发展并无坏处。而且,从长远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公平、公正的司法现代化理念形成,对于完善律师制度也有好处。

二、律师执业权利之完善

律师的权利,是律师依法独立执业的基本保障,为律师制度之根本。为了使律师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世界各国的立法除了明确规定律师资格取得制度以保证律师的较高业务素质外,还必须赋予律师在国际上通行的正当而充分的执业权利。从积极的方面看,律师只有享有法律赋予的必要的执业权利,才有对抗公权力的起码的资源,其“保护人权、实现社会正义”的职业使命才有实现的可能。在我国现行的司法体制中,律师在许多方面都处于相当不利的地位。一方面,律师作为委托人利益的代表,经常不可避免地要与法官、检察官处于对立和抗争的地位;另一方面,律师却缺乏与后者抗争的资源,结果不仅难以凭自己的努力确保审理结果的公正,还常常成为权力者打击报复的对象。这种状况尤其反映在控辩双方力量不均衡的刑事诉讼中。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订颁布时,受到了包括律师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广泛欢迎,人们希望它在被告权利的保护以及律师辩护职能强化方面有实质性的突破。但该法实施一年后,人们发现,不对称的权利和义务设计,使得“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实际上是下降了 ”。刑事辩护不仅障碍越来越多,风险也越来越大,律师一不小心就可能被以伪证罪、妨害作证罪等罪名逮捕和判刑。这样的执业环境,律师自身尚且难保,又怎能希望辩护职能得以充分发挥,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呢?。

现行刑诉法在律师的阅卷权、取证权、会见权以及所谓律师作伪证、诱供等方面的规定,都明显不利于律师刑事辩护业务的开展,同时也把律师推到了两难甚至危险的境地。

律师实习鉴定书范文 篇七

关键词:法学教育 英国 实践教学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c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3.15.096

英国法学本科教育的起点大致与我国相同,是基础性法律教育。英国作为典型的英美法系国家,其法学教学建立在判例法的基础之上,重视实践性。

1 英国法学教学方法分析

英国大学本科的学习标准由英国事务律师协会(the law society)和出庭英国律师协会(the bar council)制定。法学院仍有较大的自设置课程。根据教学的需要采取不同的形式,如,主讲课(lecture)、导师辅导(tutorial)和其他案例教学方式。

1.1 主讲课

主讲课听课人数较多(30-60人)。上课前,教师会提前给学生发放学习材料(handout),包括教学大纲、相关案例名称、法条、阅读书目、思考问题等,要求学生做好预习的准备。主讲课并不过多注重师生之间的互动。上课时,学生主要是听课记笔记,教师在每堂课结束前留出一定时间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课程内容主要讲解基本理论、学者学说和判例等。

1.2 导师辅导

辅导课人数较少,通常为7-8人一组,采用圆桌讨论的方式,每个上课的学生都会得到充分的关注。导师辅导的形式灵活多变,包括组织学生对某一问题进行讨论,互相辩论,提交简短的报告或发表事先准备好的演讲等,教师主要负责引导和点评。辅导课的目的是促进和加深学生对于课堂讲授中所学内容的理解,给予学生更多主动权,锻炼学生的综合能力。

1.3 其他案例教学方法

通过开展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接触法院判决的真实案例,阅读法律文件等方式培养学生调查、谈判、诉讼、辩护、审判等法律实务技能。

2 英国法学学习方法分析

由于英国法学没有指定具体的教材,学生主要根据学习材料的指示选择参考书目。由于每门课程的参考书目有数本之多,图书馆就成为学生日常学习的主要地点。高校十分重视图书馆的建设,图书馆检索、复印、打印设施非常齐全,而且免费出借笔记本电脑,考前通宵开放。学生除了有个人独立完成的作业外,还有3-5人合作完成的小组作业(group work)。图书馆提供进行小组讨论的小自习室可以提前预约。学生集体讨论,共同完成作业的方式有利于加强学生之间的交流,互相帮助,培养团队协作能力。

3 对我国法学专业教育的启示

3.1 教学方法的改革

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法学教材偏重理论原则和法律条文。案例主要用来辅助法律条文的理解。授课方式和英国的主讲课类似,采用讲授法大班授课。但在英国,课前预习通常强调的比课后复习还重要,而我国学生在课前缺乏充分的准备。虽然多数教师要求课前预习或在学期初发放参考阅读书目,然而效果相去甚远。教师提前下发的学习材料应当包含有针对性的预习指导,如,课程大纲、教学目标、授课方式、学习方法、思考问题、相关案例、参考文献等。参考文献应明确到具体的章节或页码范围,以便学生能够在短时间内更有效地进行课前准备。

我国近年来各高校法学也开始试行导师制,逐步开始凸显成效。我国的导师制主要是将学生分组并指定辅导老师,每组人数比平常上课大大减少。通过集体指导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采用见面座谈、电话沟通、e-mail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学习、科研、就业、身心健康等多方面进行关注和辅导。然而,由于我国的导师制并非是针对某门课程设定的,而是针对一组学生的整体学业安排的,且没有安排固定课时,很难确保与教学进度相符,效果有限。

我国法学本科教育与法律职业缺乏良好的衔接,法律职业教育大多停留在以通过司法考试为目的,而非系统的、专项的职业化教育。模拟法庭的教学方式因班级人数过多,无法保证每个学生都有参与的机会,收效甚微。对此,高校可开设法律实务专业选修课,由具有法律实务经验的教师或专家担任,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就业意向选择该课程。

我国的法学考核的方式过于机械化。主要采用闭卷考试,学生的复习方法主要是知识点的背诵。题型主要有名词解释、填空、判断、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等。这种题型考察的主要是学生的记忆能力,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对此,可以借鉴英国的命题模式,采取必答题与选答题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学生分别站在诉讼双方的不同立场作答,鼓励分析不同学者的观点,使答案多样性,更贴近实际需要。采用小论文考察的科目,严禁抄袭,不设定标准答案,鼓励学生的原创性和创新性。

3.2 学习方法的引导

引导学生改变单一的背诵法,鼓励学习方法的多样性。例如,充分利用图书馆的资源,比较不同学说的观点,自主寻求问题的答案或解决方法。通过辩论、模拟法庭,普法宣传等方式锻炼学生的分析辨别能力、调查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通过完成小组作业的方式为学生创造更多表达的机会,增强团队协作,弥补大班上课的不足。

我国的法学教育需要我们不断探索和研究改革方法,借鉴其他国家的教学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寻找我国法学教育适合的教学方式,提高教育质量。

参考文献:

[1]何勤华。英国法律发达史[m].法律出版社,1999.

[2]g, john t. of moots, legal process, and learning to learn the law, university of miami law review [z].1983.

[3]霍宪丹。当代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上卷)[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

[4]张丽英。英国的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及其借鉴[j].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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